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主任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依据新《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于【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安妮股份,并在【2020年10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一、案情回顾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字202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督局(以下简称“厦门监督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1】3号),经查明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51%股权,并于当月起将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厦门监督局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及罚款的处罚。
此外,微梦想时任董事及收购前原实际控制人韩燕东和微梦想时任总经理蒙欣违法情节严重,均被厦门监督局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案件情况及诉讼进展
安妮股份的处罚结果与前一日刚刚下达的广东榕泰处罚文件相比,同样是信披违法违规,处罚力度明显轻很多,厦门监督局并未对安妮股份适用新《证券法》的处罚规则,因为安妮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发布实施前,单项最高处罚的上限就是60万元,而广东榕泰则是证监会首次依据新《证券法》处罚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的案例,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罚款金额相比以往有大幅提升。然而安妮股份虽然本次躲过了一劫,但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就长期来看仍是巨大隐患。
事实上,这已是安妮股份十年间第二次因年报虚假记载被处罚。早在2011年9月公司就收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08年虚增营业收入6900.77万元,虚增营业成本5291.63万元,虚增利润1609.13万元,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杰等4人被警告并分处3-20万元罚款。
为了修复主业的惨淡经营,公司不得不开启跨界并购之路,寻找新热点已成为公司的经营策略,2011年起安妮股份的概念加持多达12个,其中不乏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等热点,但这些热点除了导致大额商誉和市场关注外,没有给公司的业绩带来益处,公司在没有新热点可加持的情况下,主营业务的疲软将公司推向了虚增业绩的悬崖。
这样的情形对于安妮股份的投资者来说也不陌生,早在2017年5月公司就曾因为超高比例的商誉减值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而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公司在上市之初,业绩还能保持稳定增长,但2009年公司因斥资扩张,收购了一些印刷和纸业公司,业绩大幅缩水,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出现亏损。而本次被给于厚望的微梦想,仅在2015年刚好达标当年2690万元的业绩承诺,次年净利润即告下跌且连亏三年,安妮股份被迫对微梦想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4月微梦想被弃。
三、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系2007年5月25日经安妮纸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安妮纸业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互联网应用与服务业务为主要领域和方向的综合企业集团,主要从事版权业务、互联网营销业务、商务信息用纸业务三大主营业务,2008年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A股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235)。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5.8亿股(其中流通A股5.3亿股、限售A股5024.28万股),总市值约42.05亿,股东人数为5.71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9293.67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4.54元/股,当日上涨0.89%,但随着安妮股份的业绩持续走低,股价已从2020年9月的11.55元/股高点跌至如今4元/股左右,已跌逾6成。
2020年10月28日安妮股份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7亿,同比下降6.2%,降幅较去年同期收窄,实现归母净利润-8942.2万,上年同期为8701.3万元,未能维持盈利状态。近期公司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0,000万元至57,500万元,同比下降1762.68%至2469.31%。对于业绩变动原因公司表示,受新冠疫情及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版权服务业务部分项目报告期内未开展,商务信息用纸产品生产及销售收入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情况未达预期,欲对其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同时对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也将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
四、律师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因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尚未下发,安妮股份的诉讼时效暂不确定,但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尽早向公众号“股民索赔宝”登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