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蹭特斯拉概念股热点,发布误导性陈述致股价异动引监管关注与问询,公司业绩良好,股民索赔有望

时间:2021-03-22 03:37:45 来源:本站 点击:204

       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主任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依据新《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中国证监会对秀强股份(300160)下发《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0004号),具体索赔区间待正式行政处罚下发后才能明确,暂定区间为【2020年3月15日(含当天)】之前买入,并在【2020年3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一、案情回顾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0004号)。因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由于本案还在调查阶段,针对秀强股份具体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还要等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才能明确。刘鹏律师查阅公开资料表示,秀强股份被调查的原因应与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回复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等信息披露违规有关。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0年3月27日知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关于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业务、特斯拉太阳能屋顶业务的信息披露均不准确、不完整。深交所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司此后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开致歉会,多位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向投资者致歉。
 
二、案件情况及诉讼进展
       2020年2月12日,秀强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16号),内容为根据公司近期在互动易的问答,要求公司详细说明与特斯拉的合作模式、合作内容,提供公司近两年与特斯拉进行的相关业务的明细情况,并自查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利用特斯拉概念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2020年2月15日,秀强股份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36号),要求补充说明公司自称是“美国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国内唯一供应商”的依据及来源,是否属于特斯拉一级供应商,是否涉及核心技术及核心零部件的生产,按月列示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公司特斯拉充电桩业务销售情况等信息,并问及公司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等。
       事件源于2020年2月4日至2020 年2月20日,秀强股份股价累计12个交易日涨停,期间三次达到创业板股价异动标准。在A股所有“特斯拉概念股”中涨幅高居第一,一度成为最强“特斯拉概念股”,公司股价这轮大幅飙升与公司有望为特斯拉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特斯拉太阳能屋顶供货的传闻有关,秀强股份在对《关注函》《问询函》的回复中都声称自己有为特斯拉送样相关产品。
       但在2月21日以后公司股价就急转直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已有4个交易日收出跌停板。因为在深交所的连续追问下,秀强股份不得不承认,公司不是特斯拉充电桩玻璃产品的直接客户,不属于特斯拉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一级供应商,且特斯拉充电桩玻璃产品占秀强股份全年营收的1%-2%,不会对秀强股份2020年业绩造成重大影响。而且公司也尚未取得特斯拉太阳能屋顶玻璃的批量订单,目前未完成该项目的工程认证,能否接到特斯拉太阳能屋顶订单也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1年9月是中国最大的家电玻璃制造商,居全国玻璃深加工企业前十强地位,主要从事以印刷、镀膜技术为基础的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股票于2011年01月13日在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16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19亿股(其中流通A股5.83亿股、限售A股3515.64万股),总市值50.26亿,股东人数为5.62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1.04万股,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8.12元/股,当日上涨2.01%。
       2021年2月20日,秀强股份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633.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营业利润14,173.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60%;利润总额14,250.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93.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7%。公司表示2020年疫情的爆发导致一季度产品产销量严重受挫、二季度随着防疫逐渐取得成效产品产销量环比改善、三四季度国内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国内部分家电制造企业接到的订单呈现了快速增长,致使对公司家电玻璃产品的需求量激增,目前公司在手的订单生产已排到2021年一季度。 
 
四、律师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秀强股份的诉讼时效暂不确定,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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