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多年经营业绩不佳,戴帽摘帽起起伏伏,信披违规反反复复,如今艰难盈利又或迎股民维权前赴后继

时间:2021-03-22 03:38:24 来源:本站 点击:263

       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主任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依据新《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中国证监会已下发对皇台酒业(000995)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12日(含当天上午)】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12日(含当天下午)】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一、案情回顾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台酒业”或“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监管局”)《调查通知书》(甘调查通字2019002号-2019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皇台酒业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收到甘肃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0年9月30日,公司收到甘肃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查明皇台酒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31,348,696.56元,其中母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30,848,257.63 元,现有证据证明母公司库存商品2016年年末实际结存金额为44,549,474.33元,2016年年报虚假记载库存商品账面余额86,298,783.30元。
       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甘肃监管局对皇台酒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与罚款的处罚。
 
二、案件情况及诉讼进展
       2015年皇台酒业时任董事长卢鸿毅联系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出具批复,并筹集虚构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由俪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给兰州恒远通商贸有限公司,再由兰州恒远通商贸有限公司转给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协会,最后由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协会拨付给皇台酒业,虚增2015年度利润500万元,导致2015年公司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甘肃证监局于2016年12月对皇台酒业第一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多名直接管理人员也一同受罚,此后便引发了大量损失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其中自然人投资者袁琴美、陈海华案最为一波三折。2位投资者将公司诉讼至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017年7月兰州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赔偿袁琴美、陈海华合计2,231.60万元,公司不服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甘肃省高院撤销兰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2018年11月兰州中院判决公司赔偿诉求合计2,231.60万元,公司仍不服一审重审判决,向甘肃省高院提起上诉;2019年6月甘肃省高院撤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重审判决,驳回袁琴美、陈海华的诉讼请求。袁琴美、陈海华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2019年12月最高法驳回袁琴美、陈海华的诉讼请求。公司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尚有6起投资者损失赔偿诉讼未判决,预计支付投资者损失6,335,335.00元。
      皇台酒业曾是西北地区最大的白酒酿造企业之一,有着“南有茅台、北有皇台”的美誉,上市甚至比茅台还要早一年,但这些年的发展的确不尽如人意。公司因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7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9年5月9日皇台酒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62号),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且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皇台酒业股票暂停上市后,若2019年无法达到恢复上市的标准,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压力之下,公司为谋求2019年全年业绩扭亏为盈,推出了各种举措,如剥离与白酒业务相关的部分资产,更换控股股东为盛达集团,拟跨界投资教育行业收购中幼教育来重新激活市场。2019年公司终于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0.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03%。2020年12月7日公司终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16日起恢复上市。但本次皇台酒业再次因信披违规,又收到证监会的正式处罚,将面临新一轮中小投资者维权,此外公司还存在资产受限、控制权不稳定等经营风险。
 
三、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位于甘肃省武威市,主要经营白酒、葡萄酒的生产、批发与零售等,是甘肃省内唯一一家集名优白酒、名优葡萄酒一身的上市公司,公司股票于2000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995)。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股东人数为1.03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1.73万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1.90元/股,当日上涨3.44%,公司总股本为1.77亿(全部为流通A股),总市值约56.46亿。
       2020年10月30日,皇台酒业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5.75万元,同比增长37.34%;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00.26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394.7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公司2020全年业绩预告显示,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一季度销售停滞,二、三季度市场逐步回暖,新产品市场认可度逐步提升,但因公司大力市场推广活动导致销售费用大幅增长,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0万元至3,200万元,同比下降53.09%至67.75%,预计非经常性损益约为1100万元至2800万元,主要由债务重组等事项产生。
 
四、律师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皇台酒业的诉讼时效截止2023年9月28日,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二维码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