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主任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依据新《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中国证监会已下发对天奇股份(002009)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一、案情回顾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4月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2017010号、苏证调查字2017011号、苏证调查字2017012号、证调查字2017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时任董事黄斌、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费新毅被立案调查。2019年8月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19】3号)。
2019年8月1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号),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黄伟兴作为天奇股份实际控制人,以借用他人名义认购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的方式,认购天奇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2、黄伟兴实际控制财通基金定增21号等3只资产管理计划的情况;3、天奇股份2014年年报未如实记载黄伟兴通过天弘基金定增1号控制天奇股份的情况。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江苏监管局对天奇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责任人员给予了警告与罚款的处罚。
实控人黄伟兴故意隐瞒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已由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6号)中认定并处罚。
二、案件情况及诉讼进展
2018年3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实控人黄伟兴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6号),经查明黄伟兴作为天奇股份实际控制人以借用他人名义认购资管计划劣后级份额的方式认购天奇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实际控制财通基金定增21号等3只资管计划超比例减持天奇股份股票未及时披露,作为卖出行为的实际决策人,未如实向公司、优先级份额持有人披露自己为劣后级份额实际持有人,是导致3只资管计划短期内累计减持天奇股份12.96%的份额(合计4,160万股)的重要原因,江苏证监局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黄伟兴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944万元。
该处罚一经下发,已有投资者状告实控人黄伟兴,该虚假陈述索赔案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被告是实控人、大股东黄伟兴而非公司,无论投资者是否胜诉,并不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在黄伟兴被罚一案中,其子黄斌全程参与并是多个环节的执行人,但证监会并没有处罚黄斌,只是处罚了黄伟兴一人,致使黄斌顺利接班成为公司的新一任总经理引发舆论关注。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显示,针对投资者诉天奇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并无相关生效裁判文书,投资者诉自然人黄伟兴案件也仅有部分一审法院撤诉裁定书,推测公司或已与部分投资者达成了和解协议进行赔偿。
2020年9月5日公司收到《关于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67号),该事件源起于2018年2月天奇股份对外披露的《重大对外投资公告》,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天奇循环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6000万元的价格,受让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老股东转让的部分股权,以22,475万元的价格认缴深圳乾泰新增注册资本6053.95万元。交易对手方承诺深圳乾泰2018、2019、2020三年实现的经审计合并报表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在天奇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中,已将深圳乾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2019年12月1日公司表示因深圳乾泰董事会扩编,不再将深圳乾泰纳入合并范围。 2020年8月公司又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天奇循环产投拟与深圳乾泰及其股东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拟收回已实际支付的1.61亿元投资款,深圳乾泰回购天奇循环产投持有的股权。对于投资标的业绩承诺期未满便被交易对手方回购,自然会引发深交所对公司规避业绩承诺补偿等事宜进行询问。
三、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14日,前身为无锡南方天奇物流机械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自动化装备产业、风电产业及汽车循环产业,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股票于2004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成功(股票代码 002009)。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3.71亿股(其中流通A股3.70亿股、限售A股57.19万),总市值32.28亿,股东人数为4.18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8842.25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13元/股,当日无涨跌幅。
2020年10月27日天奇股份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5.4亿,同比增长13.4%;实现归母净利润5323.1万,同比下降26.5%,降幅较去年同期收窄;每股收益为0.14元,公司毛利率为17.7%,同比降低1.5个百分点,净利率为2.3%,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公司重要全资子公司天奇力帝(湖北)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地处湖北省宜昌市受疫情影响严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降,并受国内外疫情影响,公司智能装备板块部分项目进度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迟,导致智能装备板块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出现一定程度下滑。下游客户回款周期拉长,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956.22万元。
四、律师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天奇股份的诉讼时效截止2022年8月16日,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