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络行政处罚落地中,索赔窗口即将开启

时间:2020-10-15 02:53:27 来源:本站 点击:362

 
       2020年8月6日,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联络”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2020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12号)已查明,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股东所持有公司大额股份被冻结情况,亦未在2019 年三季报中如实披露上述情况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主任刘鹏律师预计正式行政处罚书将会很快下达,一旦中国证监会的正式处罚落地,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一、案情回顾
       *ST联络(原名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2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是一家专注于移动互联网产品与服务、智能硬件与生态、影视与互动娱乐等领域的创新型科技公司。2009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72号批准,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13,500,000.00股,并于2009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2280)。 
       2020年8月7日,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联络”)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志涛先生于2020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编号:浙证调查字2020489号、浙证调查字202049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志涛先生被立案调查。2020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12号),已查明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四项的规定,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股东所持有公司大额股份被冻结情况,亦未在2019 年三季报中如实披露上述情况。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
 
二、案例评价
       1、信披不规范问题并非首次
       早在2017年,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ST联络下达过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重大合同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等问题。因公司相关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能及时准确履行相关信披义务,公司和实控人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此外还存在相关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等问题。
        2、因诉讼被轮候冻结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事项通知书》。因贷款逾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向法院起诉,对*ST联络及实控人何志涛价值人民币14008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此外2019年年报曾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也发表了弃权意见,接着因连续两年巨亏,今年6月29日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经营状况不佳
       刘鹏律师查阅该公司2020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后指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758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76.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5727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末减少4.57%,但公司主营业务板块中电商业务经营稳中向好,半年度证券市场大幅反弹,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Razer.Inc公允价值有较大回升,预计可实现公允价值损益4,500万元。2020年国家经济形势和企业面临的困难依然严峻,公司也将以扭亏为盈为首要目标且正在努力改变公司现状,如继续开拓市场、积极整合各种优势资源、对外主动对接各债权人等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三、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因*ST联络尚未收到证监会正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尚不能判断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但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刘鹏律师建议广大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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