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联络”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编号:浙证调查字2020489号、浙证调查字202049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志涛先生进行立案调查,一旦证监会作出正式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主张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等多项损失。
一、案情回顾
ST联络(原名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由陆燕、高雁峰、滕学军、乔文东等自然人出资的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07年2月12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09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72号批准,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13,500,000.00股,并于2009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2280)。
ST联络是国内首家真正意义上的移动互联网上市企业,是一家专注于移动互联网产品与服务、智能硬件与生态、影视与互动娱乐等领域的创新型科技公司,专注于向消费者和中小企业销售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外设和CE产品的电子类产品,平台业务包括直营销售业务、第三方市场平台业务。
2020年8月7日,*ST联络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志涛先生于2020年8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公告中没有详细说明,这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果,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及时维权。
二、案例评价
1、信披不规范问题并非首次
早在2017年,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ST联络下达过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重大合同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等问题。因公司相关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能及时准确履行相关信披义务,公司和实控人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此外还存在相关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等问题。
公司曾是行业知名的移动互联网产品与服务提供商,易主后开启了跨界并购的激进扩张模式,近三年来公司并购项目存在较大阻碍,因其经常违规改变募资专用用途,导致项目困难重重、频频终止,不过公司也表示已经在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降低公司负债水平,并将进一步聚焦主营跨境电商业务。
2、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投资者需关注风险
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指出“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报问询专项说明》,截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保理款对应的利息已经逾期,且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相关款项仍未偿还,公司也未就逾期事项采取相关法律追偿程序等问题进行关注。就上述事项需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8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检查处。”
据公司半年报显示,虽然预计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000万元至11,000万元, 但公司主营业务板块中电商业务经营稳中向好,半年度证券市场大幅反弹,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Razer.Inc公允价值有较大回升,预计可实现公允价值损益4,500万元。2020年国家经济形势和企业面临的困难依然严峻,公司将以扭亏为盈为首要目标且正在努力改变公司现状,如继续开拓市场、积极整合各种优势资源、对外主动对接各债权人等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三、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因ST联络尚未收到证监会正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尚不能判断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但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我们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