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股民索赔案件二审判决下发,投资者获得胜诉

时间:2021-10-12 09:10:15 来源:本站 点击:509

       近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ST银亿索赔案件的二审判决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了*ST银亿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案情回溯,2019年4月30日,*ST银亿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内容为*ST银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2019年9月16日,*ST银亿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内容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银亿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1月15日,*ST银亿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内容为*ST银亿于2020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中国证监会认定*ST银亿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包括*ST银亿在内的多名责任人员处罚。
       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首席律师刘鹏律师表示,因*ST银亿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的中小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投资者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0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0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关注公众号“股民索赔宝”或通过该网站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ST银亿的诉讼时效截止2023年1月9日,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我们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积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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