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前,同济堂公司此前已经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问询函,本次被立案调查原因虽然还不清楚,但是从近期相关信息,能看出一二。
一、同济堂公司近期公告信息
2019年5月2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要求同济堂公司补充披露2018年年报中事项。
2019年8月3日,同济堂公司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公告》,公告显示,近期有多篇媒体报道,文章涉及对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毛利率、采购数据、并购问题、人均创利与人均工资的匹配性等事项的质疑,同济堂公司就质疑认真核查并澄清说明。
2019年10月29日,同济堂公司发布《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年12月1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071号),要求同济堂公司披露以现金2.7亿元的价格收购武汉清华卓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卓健”)持有的四川贝尔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贝尔康”)60%的股权等相关事项。
2020年3月7日,同济堂公司发布《关于收购四川贝尔康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显示,同济堂公司拟以2.7亿元收购清华卓健所持有的四川贝尔康资产6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5月6日,同济堂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关于同济堂股价异常波动的回复函》,公告显示,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投资”)自查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同济堂公司被立案调查原因分析
从以上公告来看,同济堂公司被立案调查原因可能包括:
1. 会计账目频出错遭质疑
同济堂公司2019年三季报被市场投资人士指出,存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三高”、毛利率对标行业标杆公司虚高等情况。此外,同济堂公司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和项目收购信披环节已多次因“疏漏”出错。
2. 收购关联人资产问题
2019年12月11日,同济堂公司发布公告,拟以现金收购的清华卓健所持有的四川贝尔康资产60%股权。而清华卓健全资股东李静为同济堂实控人之一李青的直系亲属,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计划收购关联人资产,一买一卖,实控人直系亲属净赚近5800万元涉嫌存在利益输送。最终,股东大会没有通过收购四川贝尔康的议案。
三、针对上述事项对股民的建议
目前同济堂公司还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需要等待证监会调查结束之后才能下一个定论,从立案到最终的行政处罚,尚需一段时间。根据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目前对同济堂公司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未下发,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我们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积极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