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0.8亿!利润2.5亿!武汉凡谷股民索赔不差钱

时间:2020-09-10 10:49:40 来源:本站 点击:397

       5G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同样5G概念股也深受市场追捧。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凡谷”)就是当下被追捧的一只股票。近期,武汉凡谷发布《2019年年度快报》,武汉凡谷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71,333.45万元,营业利润为25,614.34万元,利润总额为25,573.16万元,2019年业绩增涨迅速。这是2017年公司虚假信息披露以来,首次实现扭亏为盈,且盈利颇丰。
 
一、案情回顾
       2016年7月30日,武汉凡谷公司发布《2016年半年度业绩快报》,2017年9月13日,武汉凡谷发布《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载明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 2月7日,武汉凡谷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18年3月6日,武汉凡谷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证监会认定武汉凡谷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包括武汉凡谷在内的多名责任人员处罚。
       依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武汉凡谷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的中小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在武汉中院一审判决武汉凡谷应该赔付投资者之后,武汉凡谷向湖北省高院提起了上诉。湖北省高院已经对该案的二审下达了判决,驳回武汉凡谷的上诉,并维持原判。
 
二、案例评价
       1.武汉凡谷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武汉凡谷2016年4月至6月少计自制半成品的领用,由此导致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15,595,879.52元,公司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 51.17%。武汉凡谷虚增利润巨大,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所述行为,故武汉凡谷的行为已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其应对投资人因此而造成的投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武汉凡谷具有良好赔付能力
       武汉凡谷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71,333.45万元,营业利润为25,614.34万元,利润总额为25,573.16万元,2019年武汉凡谷业绩增长,资金充足。除此之外,武汉凡谷2月份发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载明武汉凡谷使用募集资金8100万购买理财产品,现已赎回。可以看得出,武汉凡谷财务状况良好,发展势头迅速,具有很好的赔付能力。
 
三、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武汉凡谷的诉讼时效截止2021年2月28日,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武汉凡谷赔付能力较强,我们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积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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