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首张罚单股民索赔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时间:2021-09-28 03:00:46 来源:本站 点击:279

       2018年11月,ST浩源首轮因涉嫌信披违规被新疆证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1.7亿元,同期收到还款1.7亿元。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2月2日,累计发生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3.6亿元,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重大交易事项,亦未在2017年中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因首次信披违规问题,投资者于2017年6月7日至2018年3月21日期间买入ST浩源股票,并在2018年3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可及时通过公众号股民索赔宝参加索赔,其诉讼时效截至2021年11月15日届满。
       今年8月,ST浩源迎来证监会第二张罚单。经新疆监管局查明,ST浩源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为关联人提供8000万元担保及因担保责任产生的6007.5079万元资金占用的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53710万元的事项等违法事实,违反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依据证监会查明的事实,于2019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3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4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关注“股民索赔宝”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前身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1日,后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天然气运输、销售和入户安装等业务。公司股票于2012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700)。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2亿股(其中流通A股3.16亿股,限售A股1.06亿股),总市值约16.71亿。股东人数为2.05万户,人均流通股数约为1.5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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