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主任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依据新《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中国证监会对*ST宜生(600978)下发《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字2020164号),具体索赔区间待正式行政处罚下发后才能明确,暂定区间为【2020年4月26日(含当天)】之前买入,并在【2020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一、案情回顾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宜生”或“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字202016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由于本案还在调查阶段,针对*ST宜生具体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还要等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才能明确。但刘鹏律师告诉记者,该公司已因财务造假情节严重已被证监会作为反面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2021年1月29日于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ST宜生的调查情况,初步已查实公司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包括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销售额等方式虚增利润20余亿元;通过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银行存款80余亿元;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共计300余亿元。目前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证监会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主体的违法责任。
二、案件情况及诉讼进展
公司因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主体评级也遭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下调,债项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CC,同时将上述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2020年12月16日,中诚信国际终止对宜华集团的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宜华集团的信用评级结果。今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股份为1.45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3.78%,占公司总股本的9.81%。
其实早在2019年5月,*ST宜生就收到过上海证交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的问题多达19项。2019年底至2020年初,公司又因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而被上交所问询。如今初步调查结果已出,又是一出长达四年的财务造假大戏。公司面对内忧外患、业绩巨额亏损的窘境,无奈只得变卖资产以求生。
2020年10月,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99.95%的股权,拟将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河浦大道中段约168.48亩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划转至汕头宜华名下,再将汕头宜华99.95%股权以3.2亿元转让给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若交易成功,无疑将增强公司流动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但这笔收入对于填补巨亏也是杯水车薪,而且交易能否顺利完成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相关不动产需先划转至后再股权转让,且该不动产目前处于抵押状态,需先解除抵押手续后才达成本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
此外,公司近期在指定媒体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有一自然人黄树龙欲进行要约收购,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8897.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要约价格1.15元/股,要约收购期限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且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ST宜生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截至2021年1月28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24,236,697股。
三、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1年4月27日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二函[2001]427号)批准,由广东泛海木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6年12月,是一家专门从事木家具、木地板等产品生产和销售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200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股票代码600978)。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14.83亿股(全部为流通A股),总市值14.91亿,股东人数为5.88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2.52万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86元/股,当日跌幅-5.49%。
公司自被立案调查以来,股价一路下跌,退市进程应在预期之内。2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1】0214号)及《关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215号),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强制退市条件,应当予以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月23日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召开上市委员会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相应的决定。
2020年10月31日,*ST宜生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9.14亿元,同比下降76.41%;净亏损约6.89亿元,同比下降609.75%;基本每股收益-0.46元,同比下降611.11%。而公司发布2020年全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为191,800万元至216,800万元,主要原因系受国内外经济环境波动以及疫情等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大幅被动延长,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显著上升,公司销售收入大幅下降,整体经营也出现大幅下滑。
四、律师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ST宜生的诉讼时效暂不确定,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