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主任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依据新《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中国证监会已下发对ST中捷(002021)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6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一、案情回顾
2020年1月15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中捷”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15号)。
2021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认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事项;2、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3、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标的资产破产事项。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ST中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责任人员给予了警告与罚款的处罚。
二、案件情况及诉讼进展
因为行政处罚近期刚下发,关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相关的案件尚处于启动阶段,但突然收到的邮政函件让公司倍感意外。2020年11月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收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通过中国邮政EMS送达的函件,显示致11家公司及7个自然人,公司为其中单位之一,事件起源于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商行与国通信托签订的25亿元规模48个月的《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国通信托通过《信托贷款合同》向华翔北京两次发放贷款,同日ST中捷及多方与广州农商行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该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公司应向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公司立即跟函件所留联系人进行联系索取相关文件,但广州农商行未向公司提供。经公司自查档案中没有函件中所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为函件提及的信托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近期公司披露事件进展称,已向浙江证监局、玉环市人民政府成立的中捷资源纾难解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的事项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核查,公司也与律师多次沟通,就函件中提及的差额补足义务涉及的事项已向玉环市公安局进行了报案。不久公司从银行获悉,部分银行账户陆续被冻结,执行法院均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均为(2021)粤01执保10号,申请的冻结金额均为人民币约49亿元。
公司因此于2021年1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29号),要求公司就三项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影响,并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被冻结的资产,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律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显示,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事项尚未触及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为控股管理型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全部由中捷科技实施,此次冻结的银行账户并非为公司主要银行账号,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三、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先后经历玉环县仪器厂、中大厂、浙江中捷等几个发展阶段后,于2001年8月由浙江中捷整体变更设立,并于2004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成功(股票代码002021)。公司主营业务为中、高档工业缝纫机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具备年产约80万台工业缝纫机的生产能力。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6.88亿股(其中流通A股6.87亿股,限售A股37.57万股),总市值14.93亿,股东人数为2.10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3.27万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88元/股,当日跌幅-3.59%。
2020年10月29日ST中捷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3.72亿元,同比下降34.07%;净亏损约2574万元,同比增长45.67%;基本每股收益-0.0374元,同比增长45.72%。公司2020年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因信托受益权转让涉及的债权之债权转让及应收相关债权之债权转让产生非经常性收益约19,752.67万元,导致非经常性收益相比较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因为部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损失预估大幅度减少,受新冠病毒疫情以及行业周期性调整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但因公司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控制各类成本费用,缝纫机业务经营亏损减少。
四、律师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ST中捷的诉讼时效截止2024年2月5日,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