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8年12月24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园集团”或“公司”)曾自曝溢价6倍收购来的子公司涉嫌财务造假,公司董监高同时发表意见称,已有理由初步判断长园和鹰原负责人存在财务造假的嫌疑。然而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对此说法予以反驳。上交所也多次发函问询,直到2019年3月原董事长因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被刑事立案,随之而来2019年5月长园集团被正式立案调查。近日中国证监会终于对其信息披露违法一案调查完毕,长园集团已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鉴于中国证监会的正式处罚已落地,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主任刘鹏律师提醒受损股民可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一、案情回顾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86年由中科院创立的科技型产业集团,专业从事工业与电力系统智能化数字化的研发、制造与服务,公司于200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0525)。
公司于 2019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被正式立案调查。2020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0]4号)。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深圳证监局认定长园集团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及罚款的处罚。深圳监管局同时出具了《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对公司三名直接负责人分别给予不同年限的市场禁入措施。
二、案例评价
1、公司激增大型股权收购业务
2014年以来,长园集团屡次展开大型收购,先后投资星源材质、收购江苏华盛化工80%股权、增资沃特玛11.11%股权,还陆续收购了珠海运泰利、中锂新材、长园和鹰、芬兰欧普菲等公司大部分股权。除长园和鹰外,珠海运泰利、中锂新材等公司也形成大量商誉。据长园集团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计提5.77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其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就达4.09亿元,包括珠海运泰利2.13亿元,长园和鹰及其下属公司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96亿元。而公司2018年度计提12.92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其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44亿元,包括中锂新材4.83亿元,长园华盛3.04亿元。
2、存在多项虚假陈述行为,好在大股东格力集团背景殷实且不离不弃
中国证监会查明公司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主要是虚假记载类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长园和鹰具体违法事实多达11项,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最终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今年5月15日,长园集团发布《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对于这次股权变更,大股东格力集团表示本次增持计划不以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为目的,增持完成后,并未改变长园集团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并承诺自告知函出具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无进一步增持计划,无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计划且不会减持通过本次增持获得的股份。刘鹏律师认为,格力集团的进入为投资者向长园集团的索赔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长园集团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积极索赔以维护自身权益。
一、案情回顾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86年由中科院创立的科技型产业集团,专业从事工业与电力系统智能化数字化的研发、制造与服务,公司于200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0525)。
公司于 2019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被正式立案调查。2020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0]4号)。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深圳证监局认定长园集团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及罚款的处罚。深圳监管局同时出具了《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对公司三名直接负责人分别给予不同年限的市场禁入措施。
二、案例评价
1、公司激增大型股权收购业务
2014年以来,长园集团屡次展开大型收购,先后投资星源材质、收购江苏华盛化工80%股权、增资沃特玛11.11%股权,还陆续收购了珠海运泰利、中锂新材、长园和鹰、芬兰欧普菲等公司大部分股权。除长园和鹰外,珠海运泰利、中锂新材等公司也形成大量商誉。据长园集团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计提5.77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其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就达4.09亿元,包括珠海运泰利2.13亿元,长园和鹰及其下属公司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96亿元。而公司2018年度计提12.92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其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44亿元,包括中锂新材4.83亿元,长园华盛3.04亿元。
2、存在多项虚假陈述行为,好在大股东格力集团背景殷实且不离不弃
中国证监会查明公司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主要是虚假记载类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长园和鹰具体违法事实多达11项,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最终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今年5月15日,长园集团发布《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对于这次股权变更,大股东格力集团表示本次增持计划不以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为目的,增持完成后,并未改变长园集团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并承诺自告知函出具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无进一步增持计划,无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计划且不会减持通过本次增持获得的股份。刘鹏律师认为,格力集团的进入为投资者向长园集团的索赔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长园集团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积极索赔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