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上佳

时间:2024-05-08 11:31:13 来源:本站 点击:165

一、索赔条件

    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 于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杨铠璘、章丽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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