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嘉信最新年报预计盈利!股民索赔即将开庭

时间:2020-11-25 09:03:56 来源:本站 点击:343

       近期,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嘉信”)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5000万元。随后华谊嘉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尽管华谊嘉信已经发布2019年年度业绩预计为正值的公告,但华谊嘉信的2017、2018年连年亏损。可以说,华谊嘉信的日子并不好过。尤其是,华谊嘉信因证券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将会面临大批中小投资者索赔。

一、案情回顾
       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成立于北京,2010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0071),是一家中国A股上市的大型数字整合营销集团公司。
       2018年5月17日,华谊嘉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内容为因华谊嘉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谊嘉信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11月26日,华谊嘉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19年3月14日,华谊嘉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内容为2019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号),证监会认定华谊嘉信披露的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华谊嘉信《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然人股东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包括华谊嘉信在内的多名责任人员处罚。
       依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华谊嘉信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的中小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二、案例评价
       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华谊嘉信披露的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华谊嘉信主要违法事实是2013年12月3日,华谊嘉信对外披露《上市公告书》,公告书披露“本次发行对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伟作为持有华谊嘉信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所述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华谊嘉信公告的《上市公告书》披露“本次发行对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存在虚假记载。另外,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华谊嘉信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证券法》“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
       因华谊嘉信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华谊嘉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截止2020年3月6日,华谊嘉信收到40份传票,共有40位股民起诉华谊嘉信,40位原告诉讼索赔金额合计2244.6万元。

三、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华谊嘉信的诉讼时效截止2022年3月11日,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我们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积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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