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信披违规法规遭立案
前不久,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好利科技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先生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汤奇青先生立案。
据悉,汤奇青是通过收购股份入主好利科技的,2021年5月,汤奇青通过收购好利科技控股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收购了旭昇投资所持有的好利科技24.52%股份,而后好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汤奇青。
二、为何可向公司提起诉讼?
好利科技在告知书中披露立案是针对于汤奇青个人的调查,但是《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中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好利科技实控人涉嫌信披违规而被监管立案,消息一出公司股价出现波动,对投资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目前受损投资者或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好利科技及实控人赔付投资损失部分。
三、投资者维权条件
需提醒投资者的是前置条件取消后,投资者可以直接诉讼。投资者可索赔的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暂定于截至2024年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