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一审胜诉,律师提示还在诉讼时效内

时间:2023-11-13 14:55:30 来源:本站 点击:132


一、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

近日,聚龙股份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传来捷报,沈阳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聚龙股份需向原告赔付投资损失,柳长庆、柳永诠父子承担连带责任。

聚龙股份已于去年7月份被深交所摘牌,现证券简称为“聚龙退”。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刘鹏律师提示该股虽已退市,但不影响投资者索赔事宜,目前一审取得胜诉,并且根据“三年诉讼时效原则”聚龙股份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份到期,截止目前仅剩5个月的时间,适格投资者抓紧加入维权,到期后再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二、信披违规遭股民起诉

被投资者起诉来源于一纸罚单,2023年1月5日,聚龙股份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辽宁证监局查明聚龙股份的违规行为有两点,其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柳长庆控制的三家公司累计贷款28.61亿元,聚龙股份3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柳永诠及生态农业非经营性占用聚龙股份资金累计29966万元,其中柳永诠以领取调试币的名义占用资金 22011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聚龙股份均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辽宁证监局对聚龙股份及柳长庆父子作出行政处罚。随后受损投资者陆续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该上市公司,并且要求柳长庆父子承担连带责任。

 

三、投资者维权条件

聚龙股份曾在半年报中披露,已收到众多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诉讼,累计起诉金额约1300万元,聚龙退计提负债1300万余元。

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刘鹏律师表示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于2016年8月23日-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符合索赔条件。适格投资者可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或官网报名参与维权,律师会联系您准备相关材料,律师费为实际获赔后收取,前期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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