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股民索赔案已开庭审理

时间:2021-09-16 07:32:50 来源:本站 点击:284

       粤传媒证券虚假陈述案目前已经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在实施日、揭露日以及因果关系等问题上存在争议,法院尚未下发判决。
       此前于2021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经查明,2013年9月,粤传媒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即公司计划收购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2011年至2015年期间,香榭丽通过制作虚假合同虚增收入、成本费用,虚减所得税费用,虚增净利润共计561,160,991.30元。同时香榭丽以其自有产权的户外LED显示屏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叶某2000万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事实未被披露。香榭丽的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粤传媒 2013年和2014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以及粤传媒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等存在虚假记载。
       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首席律师刘鹏律师表示,投资者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粤传媒,并在2016年10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关注公众号“股民索赔宝”参与索赔。
       粤传媒违规案件中,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这四家单位因未勤勉尽责,分别在2018年、2019年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四家中介机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应当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无形中增加了股民诉有索赔的成功率,受损股民可关注股民索赔宝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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