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主任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依据新《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中国证监会对嘉澳环保(603822)下发《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946号),具体索赔区间待正式行政处罚下发后才能明确,暂定区间为【2020年12月23日(含当天)】之前买入,并在【2020年12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一、案情回顾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9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由于本案还在调查阶段,针对嘉澳环保具体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还要等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才能明确。刘鹏律师认为,公司被调查的原因可能与财报披露差错有关。
2020年3月5日,嘉澳环保连续发布多份2017-2019年度“更正版”年报、半年报及摘要、审计报告,同时发布了公司和瑞华所审计相关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的更正说明,定期报告的5处信息披露与此前披露不一致的情形,系公司财务失误导致的年报格式不全、数字抄写错误或抄写串行所致,更正事项对嘉澳环保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但这已是对2018年审计报告和2019年半年报的“第二次更正”,首次更正分别发生于2019年3月和7月。
当日,公司同时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回复监管函中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的信息,主要集中于公司经营业务、财务情况、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四个方面。如近三年环保型增塑剂业务收入增长但毛利率下滑及近三年生物质能源业务持续增长且毛利率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在建工程累计投入的资金比例与工程完工进度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等问题。
二、案件情况及诉讼进展
嘉澳环保未在公告中详细说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由,投资者还需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嘉澳环保在年初时遭人向证监会和上交所举报财务存在问题,举报内容涉及上市公司此前并购的子公司若天新材料、明洲环保等公司,公司在重大收购过程中,存在未披露标的公司审计和评估报告、实缴注册资金时还未通过决议、溢价300%收购不具合理性、重大投资未经审批程序不合规等异常情形,公司随即发布澄清公告进行逐项解释。
2021年1月16日,嘉澳环保披露《股份回购报告书》,称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拟斥资20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而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的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HOST VANTAGE ASIA LIMITED(“利鸿亚洲”)、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都曾经发布过减持计划。
对此,公司也向投资者提示了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可能带来的相关风险,如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或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目前公司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也存在因外部客观情况、公司自身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或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需要调整或终止回购方案,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是一家专门从事环保增塑剂和稳定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股票代码603822)。12月23日公司披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当日收盘于23.15元,这个价格距2017年4月创下的百元高点(前复权)已跌逾四分之三,最新市值不到17亿元。而此后股票连续跌停,24日开盘即为20.84元,跌幅9.98%,全天封牢跌停板,全天换手率仅为0.428%;25日开盘又封跌停,实时股价为18.76元,截止上午换手率为0.28%。
2020年10月27日晚间,嘉澳环保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约9.94亿元,同比增长17.51%;净利润约3169万元,同比下降29.89%;基本每股收益0.4320元,同比下降29.89%,期末每股净资产10.26元。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7335.65万股(全部为流通A股),总市值17.87亿,股东人数为8955户,人均流通股数为8191.68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8.57元/股,当日上涨3.8%。
四、律师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嘉澳环保的诉讼时效暂不确定,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一、案情回顾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9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由于本案还在调查阶段,针对嘉澳环保具体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还要等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才能明确。刘鹏律师认为,公司被调查的原因可能与财报披露差错有关。
2020年3月5日,嘉澳环保连续发布多份2017-2019年度“更正版”年报、半年报及摘要、审计报告,同时发布了公司和瑞华所审计相关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的更正说明,定期报告的5处信息披露与此前披露不一致的情形,系公司财务失误导致的年报格式不全、数字抄写错误或抄写串行所致,更正事项对嘉澳环保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但这已是对2018年审计报告和2019年半年报的“第二次更正”,首次更正分别发生于2019年3月和7月。
当日,公司同时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回复监管函中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的信息,主要集中于公司经营业务、财务情况、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四个方面。如近三年环保型增塑剂业务收入增长但毛利率下滑及近三年生物质能源业务持续增长且毛利率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在建工程累计投入的资金比例与工程完工进度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等问题。
二、案件情况及诉讼进展
嘉澳环保未在公告中详细说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由,投资者还需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嘉澳环保在年初时遭人向证监会和上交所举报财务存在问题,举报内容涉及上市公司此前并购的子公司若天新材料、明洲环保等公司,公司在重大收购过程中,存在未披露标的公司审计和评估报告、实缴注册资金时还未通过决议、溢价300%收购不具合理性、重大投资未经审批程序不合规等异常情形,公司随即发布澄清公告进行逐项解释。
2021年1月16日,嘉澳环保披露《股份回购报告书》,称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拟斥资20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而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的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HOST VANTAGE ASIA LIMITED(“利鸿亚洲”)、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都曾经发布过减持计划。
对此,公司也向投资者提示了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可能带来的相关风险,如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或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目前公司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也存在因外部客观情况、公司自身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或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需要调整或终止回购方案,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是一家专门从事环保增塑剂和稳定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股票代码603822)。12月23日公司披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当日收盘于23.15元,这个价格距2017年4月创下的百元高点(前复权)已跌逾四分之三,最新市值不到17亿元。而此后股票连续跌停,24日开盘即为20.84元,跌幅9.98%,全天封牢跌停板,全天换手率仅为0.428%;25日开盘又封跌停,实时股价为18.76元,截止上午换手率为0.28%。
2020年10月27日晚间,嘉澳环保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约9.94亿元,同比增长17.51%;净利润约3169万元,同比下降29.89%;基本每股收益0.4320元,同比下降29.89%,期末每股净资产10.26元。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7335.65万股(全部为流通A股),总市值17.87亿,股东人数为8955户,人均流通股数为8191.68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8.57元/股,当日上涨3.8%。
四、律师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嘉澳环保的诉讼时效暂不确定,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