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处罚已下发,投资者索赔启动

时间:2020-11-12 07:05:24 来源:本站 点击:288

       2019年7月26日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药业”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在历经一年多的调查后2020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辅仁药业)》([2020]79号)、《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朱文臣)》([2020]17号)正式公布。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主任刘鹏律师表示辅仁药业去年曝出的“手握18亿元货币资金却发不出6000多万元现金分红”的疑问,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 
 
一、案情回顾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3年8月,是一家主要经营中成药生产、销售的公司.其主要产品有益心通脉颗粒,齿痛消炎灵颗粒,小儿清热宁颗粒,参芪健胃颗粒,糖尿乐胶囊,阿胶,龟甲胶等。1996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28号”文批准,公司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交易(股票名称*ST辅仁,股票代码600781)。
       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9月1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86号)。
2020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辅仁药业)》([2020]79号)、《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朱文臣)》([2020]17号)正式公布,中国证监会认定辅仁药业的2015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辅仁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提供信息虚假。中国证监会对辅仁药业多项违法事实并处120万元罚款,对辅仁集团处以60万元罚款,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多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而朱文臣作为辅仁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辅仁集团实际控制人,决策、安排辅仁集团、辅仁控股占用辅仁药业、开药集团资金事宜,不仅明知辅仁药业存在被辅仁集团、辅仁控股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明知标的资产开药集团亦存在被辅仁集团、辅仁控股占用资金的情形,却仍然签字承诺保证《重组报告书》、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违规担保事项中负有主要责任,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的处罚。
 
二、案例评价
       1、存在多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无法实现分红原因曝光
       2019年辅仁药业之所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缘由正是因为手握大量现金却无法发出六千万元的分红。而公司涉及的多项违规中,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最为严重的违规,中国证监会查明仅在2018年度辅仁药业未披露辅仁集团、辅仁控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期初金额46,710万元、发生额86,953.28万元、期末余额133,663.28万元,以及相关决策程序、占用原因等信息,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入账,导致辅仁药业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65,636.49万元虚假,虚增货币资金133,663.28万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净资产的24.45%。正是由于高达16.56亿元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虚假,导致账面现金宽裕的公司无法实现分红。
       2、公司经营状况尚稳定,赔付能力较强
       随着2020年医药行业改革不断深化,面对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辅仁药业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刘鹏律师表示辅仁药业虽然自2019年7月违规曝光之后,股价一路走低,从10元以上一路跌至近期的4元左右,也受到疫情与资金周转紧张影响,辅仁药业2020年8月29日发布半年报称,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812万元,同比下降82.93%,营业收入约为13.40亿元,同比下降51.62%,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11元,同比下降82.81%。虽然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导致公司利润同比下降,但公司依然保持一定的净利润,经营状况尚且稳定,短期赔付能力依然可观。
 
三、建议
       由于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辅仁药业证券虚假陈述案的诉讼时效截止2023年10月14日。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股民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刘鹏律师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索赔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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