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连续多年财务造假遭监管严惩,维权时效即将到期

时间:2024-07-09 13:53:50 来源:本站 点击:109


一、财务造假遭严惩

7月5日,江苏舜天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书显示,2009年至2021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问题。公司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也就是外面所称的“专网通信业务”,2009年至2021年财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

该公司财务造假超百亿,最终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共计罚款1430万元。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披露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公司还公告称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7月8日停牌,从7月9日开始,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简称变更为“ST舜天”。

公司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自辩是专网通信骗局的受害者,请求免于处罚,证监会对该公司申辩意见不予采纳,监管称,如果保持合理谨慎,应当能够知悉其参与的通讯器材内贸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因此监管对该公司做出了顶格处罚。

上市公司的年报及财报是投资者投资的一个评判标准,该公司连续多年财报造假已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或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公司称,截至7月6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对投资者维权事宜或有一定的利好之处。此外证监会此前曾公开表示始终保持“零容忍”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证券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维权时效告急

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刘鹏律师提示此类案件遵循“三年诉讼时效”原则,根据其违规行为的实施日和揭露日,该案诉讼时效即将在2024年8月17日到期,仅剩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到期后再参与法院不予受理。根据相关规定暂定于2010年4月13日-2021年8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8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还可加入维权。

需提醒投资者的是涉“专网通信业务”的多家上市公司如还在诉讼时效内的也可参与维权。适格投资者可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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