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4年4月29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2024年4月30日,高鸿股份发布2023年度报告等系列公告,由于内部控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及公司连续亏损,公司即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年报披露的同时,公司对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进行大幅修正,从亏损3亿元至4亿元直接变成巨亏15.56亿元。导致业绩修正的原因是应收账款等资产的减值。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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