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期

时间:2023-09-22 16:50:57 来源:本站 点击:246

一、索赔条件

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ST中期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未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ST中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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