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8月1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8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菱电电控以及时任财务总监予以监管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菱电电控因前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的 2021 年和 2022 年股份支付费用,未依据谨慎性原则按季度计提,进而对 2021 年 第三季度和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合并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 2021 年前三季度增加各项期间费用共计 71.31 万元,减少净利润 537.99 万元,占更正后净利润科目的 4.65%;2022 年第一季度增加各项期间费用共计198.79 万元,减少净利润 1,357.16 万元,占更正后净利润科目的 51.99%。
上交所进一步认定,季度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菱电电控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事项采取恰当的会计处理,并进行客观、准确地披露。菱电电控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出现差错,导致菱电电控两年两期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其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5.1.2 条等有关规定。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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