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为科技

时间:2023-08-08 16:06:44 来源:本站 点击:176

一、索赔条件

于2020年4月27日-2023年6月1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6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6月16日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 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15),因公司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贸易业务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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