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昌

时间:2023-08-08 14:55:57 来源:本站 点击:310

一、索赔条件
   

(1)于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1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2年12月27日前买入,并在2022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45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公司立案调查。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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