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2年1月25日-2022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 月 25 日和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和《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在复核过程中发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与已发布的上述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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