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2)

时间:2023-08-08 09:19:02 来源:本站 点击:199

一、索赔条件
        
于2017年6月27日-2021年3月3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3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 字0042022001号)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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