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

时间:2021-06-04 06:47:09 来源:本站 点击:263

一、索赔条件
       
于2020年2月18日-2020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12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9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由于本案还在调查阶段,针对嘉澳环保具体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还要等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才能明确。根据我国证券诉讼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刘鹏律师建议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股民,先向“股民索赔宝”进行股票索赔预登记,一旦处罚正式下发第一时间进行维权。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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