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必康

时间:2021-05-13 02:27:41 来源:本站 点击:338

一、索赔条件

                1、于2016年4月26日-2020年3月25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0年2月5日-2020年2月7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2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必康”或“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号)。
       2020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披露的《2015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除《2017年年度报告》外,其余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以及相关临时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陕西证监局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的关于对延安必康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揭示,延安必康存在以下问题:(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相关信息披露违规1、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归还相关信息。2、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陕西证监局同日下达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及谷晓嘉、董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揭示,当事人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讼涉诉金额合计13.11亿元)(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合计3.2亿元)(三)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不规范。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维码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