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

时间:2021-09-03 07:46:47 来源:本站 点击:366

一、索赔条件
      于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编号:桂证调查字202003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7月9日,广西证监局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1〕2号),
目前证监会处于事先告知阶段,具体的处罚决定需依据证监会发布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建议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股民,先进行股票索赔预登记。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维码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