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成

时间:2021-03-19 05:42:49 来源:本站 点击:388

一、索赔条件
       于2017年2月3日-2019年4月22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2018年1月9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009号),对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业绩披露差异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12号),ST天成在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对ST天成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并对多名责任人员进行警告及罚款的处罚。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维码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