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

时间:2024-11-25 12:05:28 来源:本站 点击:141

一、索赔条件

暂定于2022年8月12日-2024年6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日前,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1994新澳门原料免费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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