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任和现任实控人纷纷被罚
11月4日,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前任实控人和现任实控人于11月1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6月24日,上述责任人被立案调查。事先告知书中披露其涉嫌隐瞒多份协议,主要为公司前任控股股东、实控人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转让29.99%的股份给现任控股股东四川旅投集团,相关协议未及时向公司披露,导致上市公司延迟信息披露,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协议可查看公司公告。最终浙江证监局拟对对上述当事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均被处罚,因此遭受亏损的投资者或可进行维权。
二、误导性陈述已有胜诉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此前就因误导性陈述被投资者起诉,部分案件在法院审理后已获得一审胜诉判决,但可索赔的区间较短。案情回溯,去年年底,该公司因“抖音超市代运营”的信披违规一事受市场关注。当时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向公司提问:“抖音上线了抖音超市,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对此思美传媒回应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该公司代运营,股价因此连续上涨。
不过公司这番蹭热点操作很快就被“打脸”。当日收盘后,抖音电商在其官方微博进行辟谣,称抖音超市业务为抖音电商自运营,网传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此为不实消息,随后公司股价受此事影响多个交易日跌停,公司在2024年1月中旬因误导性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维权区间基本清晰
基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信披违规行为,投资者可维权的区间有两个。针对实控人被立案并被处罚事项,暂定于2019年10月15日-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加入维权行列。
对于公司误导性陈述事件,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凡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并在2023年11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报名索赔(区间较短,投资者需注意是否符合)。
符合任意区间的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索赔登记,相关费用为实际获赔后收取。